长春热计量细节问题详解
不是安块表就能热计量
[导读]“从条件上看,并不是安装了热表,今冬就能按热计量收费。”昨日,长春某供热单位的生产部长说,例如新建小区入住达不到开栓率,就不能按这个来执行。“实际上,大家把‘热计量’想简单了,并不是安装一块热表那么简单的事。”
尘封已久的热计量表,不知今冬能否派上用场
新闻回放:近日,吉林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供热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务必在2012年采暖期前出台供热计量收费办法,所有集中供热并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和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
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新的采暖期就要开始了,对于
热计量
,吉林省的供热单位做好准备了吗?作为最早试点
热计量
的长春,在这方面最有发言权,
(12日)上午集团来检查的时候还说了这个事,我们正在做准备。
昨日,
热计量
试点单位之一的长春热力集团净月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但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
热计量
,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解决。
■实施条件
居民用户开栓率
不低于70%
长春市在《关于制定居民住宅供热计量试行价格的通知》中提出,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小区,应该具备六个条件:
1
居住建筑应符合国家节能建筑标准
2
热源能力充足,热状况良好,
楼内采暖系统设计合理,无跑冒滴漏等问题
3
供热系统热平衡、
热计量装置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
4
居民用户开栓率不低于70%
5
同意实行供热计量的居民用户不低于70%
6
经长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热行*主管部门审查,
符合按热量收费基本条件